宁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调整宁海县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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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工作,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公安部第61号令)和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》等有关规定,宁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已对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摸底、审核确认。经确认,2021年度230家单位列为重点单位,与2020年相比,新增单位14家,核销单位8家。
宁波市宁海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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